关于加强校本培训备案工作的通知
2020年11月27日 21:02
各部门:
校本培训是师资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提升教师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。为切实提升校本培训实施成效,及时做好教师培训经历的记录与认定,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备案范围
1.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内教师培训,包含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。
2.由各部门组织的本部门教师业务提升类培训,包含专题讲座、专家报告、教学观摩、企业专家面对面等。
二、备案管理
1.由组织部门负责培训的准备、培训的实施及过程记录。
2.培训结束后,培训组织部门及时进行培训总结,汇总照片、视频、证书等成果材料。
3.培训责任人通过办公系统《校本培训备案流程》提起申请,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教师工作部进行备案。
教师工作部
2020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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